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2 年 9 月 24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02003029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對象分為教師教案組及學生親子共文組等。 三、相關問題請逕洽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謝安琪小姐,聯絡電話:( 02 ) 25702570*8566 。 四、檢附旨揭活動計畫書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