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邊區域內容
使用OPEN ID登入
新生與在校生專區
家長與學生專區
升學訊息專區
link to http://12basic.tn.edu.tw/ \link to https://cirn.moe.edu.tw/Module/index.aspx?sid=1193 \
在校常用資訊
線上學習平台
生生用平板專區
link to https://jljh.teamslite.com.tw/login.html
link to https://old.jljh.tn.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9%87%8D%E8%A6%81%E6%B6%88%E6%81%AF%E8%B3%87%E6%96%99%E5%A4%BE/%E6%95%99%E5%8B%99%E8%99%95/%E7%BF%B0%E6%9E%97TEAMS%E7%AC%AC%E4%B8%80%E6%AC%A1%E5%95%9F%E7%94%A8.jpg
link to https://old.jljh.tn.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9%87%8D%E8%A6%81%E6%B6%88%E6%81%AF%E8%B3%87%E6%96%99%E5%A4%BE/%E6%95%99%E5%8B%99%E8%99%95/TEAMS%20Lite%20%E6%96%B0%E7%89%88%E5%AD%B8%E7%94%9F%E6%89%8B%E5%86%8A.pdf
link to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K5XaAkk-xdUlink to https://old.jljh.tn.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9%87%8D%E8%A6%81%E6%B6%88%E6%81%AF%E8%B3%87%E6%96%99%E5%A4%BE/%E6%95%99%E5%8B%99%E8%99%95/TEAMS%20Lite%20%E6%96%B0%E7%89%88%E5%AD%B8%E7%94%9F%E6%89%8B%E5%86%8A.pdflink to https://old.jljh.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1&nsn=7853link to https://old.jljh.tn.edu.tw/uploads/tad_blocks/file/%E9%87%8D%E8%A6%81%E6%B6%88%E6%81%AF%E8%B3%87%E6%96%99%E5%A4%BE/%E6%95%99%E5%8B%99%E8%99%95/%E6%96%B0%E7%89%88%E5%AD%B8%E7%94%9F%E6%89%8B%E5%86%8A%28%E6%B8%AC%E9%A9%97%29.pdflink to https://onestudy.oneclass.com.tw/MainPage
主內容區域
一、目標:解資優學生性格、培養學習興趣、發展遠大抱負並擴充知識領域進而發掘培養資優學生創造、獨立思考、推理觀察、自我表達能力,並啟發研究之興趣。
二、主辦單位:佳里國中。
三、報考對象:國小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四、報名日期:自2/17(一)起至3/4(二)止,每日09:00 ~ 16:30
(假日不受理)。
五、報名地點:佳里國中教務處(詢問電話7233073或7222244轉212)
六、報名費用:不收費。
七、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可至佳里國中教務處領取或於佳里國中網站https://old.jljh.tn.edu.tw/ 下載。
(二)繳交報名表後,領取競賽證。(考試當天須攜帶競賽證始得進場考試)
八、報名方式:個別報名、集體報名、委託報名皆可。
九、考試日期及科目時間:
(一)考試日期:3月8日(六)上午
(二)科目、時間:(每節考試開始後遲到逾15分鐘者不得進場)
第1節 08:20 ─ 09:20 數學(08:10進考場)
第2節 09:40 ─ 10:30 國語(09:30進考場)
※應試文具:藍色或黑色原子筆、2B鉛筆、橡皮擦。
十、評量科目及範圍:
(一)數學:國小六上(含)以前教材(不限版本),總分100分,使用原子筆作答。
(二)國語:國小六上(含)以前教材(不限版本),總分100分,使用2B鉛筆畫卡作答。
十一、成績公布:3月8日下午5點前公佈於佳里國中公佈欄及網站。
十二、學科競試獎勵:取總分(數學+國文成績)排名前50名為優等獎,頒發獎狀1只。
十三、考生成績單將於3月17日前送達學區各國小;非佳里國中學區學生由本校郵寄。
十四、成績複查:考生或家長接獲成績單後,如有疑義,可於3月18、19日上午09:00至11:30到佳里國中教務處申請複查。
十五、考生於競試期間若有舞弊、不實情事,學校得取消其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