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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3年2月25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030036649號函辦 理。
二、為鼓勵學生落實健康生活行為,建構支持性校園環境,本市衛生局制 定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健康體位活動計畫,請各校鼓勵符合資格學 生(本市6-17歲學生且依行政院衛生署發布的「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 義」BMI標準判讀為過重或肥胖的學生及18歲(含)以上且BMI≧20 kg/m2 的青少年)踴躍參與,並依計畫協助配合辦理。
三、檢附臺南市103年度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健康體位活動計畫1份(如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