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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乙名。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忱,有相關服務經驗者優先遴聘。
(三)以本校特教學生家長為優先。
三、工作內容: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四、待遇:依補助經費,採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115元,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寒暑假及例假日不支薪,無年終獎金。
五、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