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修正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其範圍如下:
(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包含 9 大職群,計 23 科。 (二)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群科:包含 10 大職群,計 19 科。
(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包含 9 大職群,計 23 科。
(二)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群科:包含 10 大職群,計 19 科。
本要點補助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三年之學費及雜費,詳情請逕至國教署網站(http://www.k12ea.gov.tw/ap/index.aspx 法令規章/行政規則或於本公告附件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