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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8年 4月 1 日高師大數學字第 1081002878 號函辦理。
二、依據旨揭競賽簡章,各縣市教育局處(高雄市除外)推薦數學優異之學生,每一縣市至多 4 名。
三、承上,本市推薦原則如下:
(一)第一順位:參與本市 107年度國中數學競賽決賽並獲獎者
(二)第二順位:自由報名參加
四、請有意願報名者洽本局課程發展科陳榮華教師,電話: 06-2991111轉 8325,本局將依上開原則及送件順序薦送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