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1月17日北市教特字第1103101467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臺北市具適應困難需改變教育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學生,特建立轉安置機制。
三、請貴校轉知相關畢業生就讀臺北市有此需求學生,完善畢業生升學輔導追蹤告知之職責。
四、旨揭函文及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轉安置實施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