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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佳里國中舊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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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紫婕 - 學務處 | 2013-03-28 | 點閱數: 576
說明:
一、本案業於 102 年 3 月 21 日教育局第 33551 號公告諒達。
二、硬筆組決賽:
(一)低、中年級 :主辦單位將提供比賽用紙、比賽用鉛筆及擦子。
(二)高年級、國中組: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及比賽用原子筆。
三、無論是參加硬筆組或毛筆組決賽,皆要落款。
四、國中參賽學生可以學生證代替在學證明書(學生證一定要有照片)。
五、旨揭初賽錄取名單及其餘決賽注意事項,請參閱 33551 號公告。若指導老師有誤,請於 102 年 5 月 5 日競賽當天至「報到處--資訊組」辦理更正。
六、本案聯絡窗口:
(一)崇學國小教務處李素珍主任(電話: 06-2689951*811 、 812 )。
(二)臺南大學語文中心蔡馨儀小姐(電話: 06–2133111 轉 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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