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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佳里國中舊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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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紫婕 - 學務處 | 2013-04-22 | 點閱數: 462
說明:
一、依據臺灣中華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102415102松行字第0030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凡臺南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均可參加。其他縣市恕不受理。
三、分  組:1、國小一組~國小三年級以下。
       2、國小二組~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
         3、國中組。
             4、高中職組。
         以上各組均以目前在學之年級為準。
四、參賽方式:以學生自書之書法作品參加各組之評比。作品內容必須是《論語》之章句,自選內容書寫;國小學生(國小一組、國小二組)以宣紙四開(約69X35公分)、其他各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以宣紙對開(約135X35公分)為準。作品需直式、不限字體,需要落款署名(款書並須寫明就讀學校、年級),用印與否自行決定。
五、收件日期:依照以上規定之作品,必須詳實填寫報名表,浮貼於作品後右下角,於2013515日前寄至或送達:(704)臺南市北區西華街57號、中華日報社。寄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既經寄件或送件參加,不得要求換件,也不得要求退件。
        報名表可逕至中華日報社服務台取用,或至中華日報新聞網(http://www.cdns.com.tw)下載。
六、其他相關比賽訊息,請參閱比賽辦法(如附件)
七、如有洽詢事宜,請電:0937-688689
  • 報名表.doc
    1) 報名表.doc
  • 比賽辦法.doc
    2) 比賽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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